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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

发布日期:2024-01-03  来源:   点击量:

第一条 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实验实训中心主任领导下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所分管的实验室具体负责。

第二条 开始实验前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所用实验室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定期检查、维护仪器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实验完毕离开实验室之前要关闭门窗,切断电源,将实验用具放置在专门的位置保管,确系检查无误后方可离人。

第三条 实验人员不得将楼层大门、各实验教室钥匙转借他人或随意复制。

第四条 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每日查看实验室使用情况并做好记录,至少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实验室安全情况,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五条 实验实训中心主任要经常巡视检查各实验室的防火,防水,防腐蚀,防盗等情况。

第六条 节假日期间,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各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节假日实验室安全。

第七条 学校应定期检查所有实验室的安全情况,每学期放假前,管理人员对各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封闭实验室,以确保做好假期实验室的安全。

第八条 实验室的安全必须层层落实,各级安全检查责任人均应切实履行检察职责。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救助措施并向有关方面报告,对知情不报,玩忽职守者,给予严肃处理,发现丢失,被盗等案件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严禁隐瞒不服和私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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