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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2021年度“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安排

发布日期:2021-06-18  来源:   点击量:

为树立新的人才培养观、新的教学质量观,继续加强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提升学生知识实践运用能力,根据我校2021年度教学重点工作安排,学校决定继续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周”。为规范推进本项工作,特制定该活动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目的

1.树立新的人才培养观、新的教学质量观。

2.进一步做实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基于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本次活动突出实践教学对之的重要支撑作用,通过活动实施,实现我校实践教学质量提升,增强我校学生知识综合实践应用能力。

3.突出实践育人功能。本次活动旨在推动思政教育、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促进学生了解国情民情,扎根实践,服务基层,增强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专业素养的养成与专业能力的提高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时间安排

实践教学周为期两周,原则上安排在17周---18周,因疫情影响,各二级学院根据我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可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灵活组织,但务必保证实践时长不少于两周。

三、活动对象

本校大二、大三学生。

四、实践活动方式、地点与内容

1、根据各专业及具体实践教学内容特点,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实践教学活动原则上以校外社会实践为主,突出红色主题,也可依托学校实验实训教学中心组织开展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活动。

3.根据《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7修订版)》,各二级学院在实践教学周可根据课程设置及学生年级特点安排以下活动:

(1)专业课程论文(设计)撰写;

(2)专业课程实习;

(3)与本专业紧密相关的社会调研;

(4)侧重专业知识运用的综合社会实践;

(5)参加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的集训;

(6)跨学科综合实践活动;

(7)其他实践类活动;

五、组织领导

1.成立“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集中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组长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学科研处、学生处、实验实训教学中心、各二级学院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实验实训教学中心,负责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的协调、资料收集、整理和信息反馈等日常工作。

2.实践教学活动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结合各专业培养方案以及具体实践教学条件组织实施,负责将本学院实践教学活动周具体工作安排提交领导小组办公室。

3.各二级学院要以“锻炼素质、提升能力、服务社会”为导向,以系为单位做好实践选题推荐工作,引导学生关注基层与行业发展;组建实践教学团队,具体负责指导学生实践选题、实践报告撰写及学生报告批阅、优秀遴选等相关工作;要组织力量做好外出实习、调研活动学生的记录并填写《实践教学周工作汇总表》、《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实践教学活动周登记表》(见附件1、附件2),与学生保持联系,保证学生外出安全。

六、其他要求

1、学生可根据不同的实践活动单位、不同的实践内容进行记录,活动初期,可采用日记、教案等方式记录,实践活动结束后每个学生以《西安财经大学行知学院实践教学活动登记表》的方式向指导教师提交实践成果。

2、调查报告要求用用统一的封面、用A4纸打印、标题黑体小二、正文宋体小四号、行距固定值20磅、页码从实践成果正文页面起标注。

3、指导教师按百分制评定成绩、并写出规范评语,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的学分。签有指导教师评语的学生个人实践教学活动登记表(纸质版)由各二级学院自行保管。各评定小组按学生人数的3%推荐出优秀实践成果,请于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学第二周将优秀实践成果(附件1(电子版))和附件2(电子版)提交实验实训教学中心。

4、实验实训教学中心负责对优秀实践成果进行整理汇总,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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