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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财经学院行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4-12-18  来源:   点击量:

  为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全隐患,结合我院实验室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人员应随时监视并记录实验仪器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保持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在正常范围,对计算机课程类实验要注意重要口令的保密,无关人员不得接近显示有重要信息的计算机或打印机;发现黄色、反动软件及时向主管领导和院保卫科报告、处理。     

二、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讲明实验室的安全规定、注意事项及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未经安全教育者,不得进入实验室做实验,不得动用仪器设备和实验用品。   

三、实验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严禁私配钥匙或将钥匙转借给他人使用,每天值班人员,负责检查电源、水源及门窗的开关情况,做到防水、防火、防盗,确保安全。   

四、实验室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必须在每次实验前熟悉本次实验的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严格按照操作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操作,并随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五、非实验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   

六、实验室内不准举办一切与教学实验和科研实验无关的活动。严禁存放个人物品。   

七、安全工作,人人有责。实验室管理人员、指导教师、参加实验的学生,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实验操作流程,防止任何事故的发生。定期向学生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八、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保持实验室安静、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严禁在实验室的走廊、通道、门口堆放任何杂物。   

九、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本室要求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便于拿取的位置,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借口把消防器材移动他用,要定时检查、及时更换消防器材。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十、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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